2013年5月3日 星期五

[新聞] 收賄案 郭瑤琪更二審判8年

 作者  drea (星空下的背影)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收賄案 郭瑤琪更二審判8年
 時間  Fri May  3 13:21:54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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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交通部長郭瑤琪被控在台鐵台北車站招標案中收受廠商兩萬美元賄款。台灣高等法院更
二審今天判刑郭八年、褫奪公權四年。

檢方認為,南仁湖集團為搶標台北車站大樓整建營運及商場租標案,負責人李清波於民國
九十五年間,指示他人將兩萬美元裝入茶葉罐,交給郭瑤琪。郭瑤琪事後在交通部部務會
報對標案關切。

法院一、二審時判無罪。檢方上訴後,高院更一審認為收款與職務構成對價,改判有罪。

新聞連結:http://ppt.cc/pK5d


   心得:兩萬鎂判八年...........誰叫妳的黨證顏色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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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6.29.182
推 F12:兩萬鎂>>>>>>>億四                                           05/03 13:22
推 baco:沒有黨政護體                                               05/03 13:22
→ mindming:還是他比較好  http://goo.gl/atgTb                      05/03 13:22
推 kyowinner:拍個殺很大就當上部長啦                                05/03 13:22
→ ascii:反觀                                                      05/03 13:22
推 kkabcd:嗯 等過六年 高院判決出來再來反觀                         05/03 13:23
→ KingKingCold:沒有黨證就是八字輕                                 05/03 13:24
推 rupcj:看吧 我們的司法明明就有在辦貪腐啊                         05/03 13:24
→ kkabcd:一二審郭無罪耶 反觀                                      05/03 13:24
→ Lion7788:李清波有被判刑嗎?                                      05/03 13:24
推 nightwing:兩萬美元賄款  差別真大 XDDD                          05/03 13:24
推 waijr:兩萬美元這種大錢當然要重判 來人把小錢1500萬還給秘書長     05/03 13:24
推 abola921:行賄廠商又不是公家機關,為什麼判那麼重?                05/03 13:24
→ waijr:竟敢收兩萬美元賄款...1500萬就乾淨多了 不算賄絡            05/03 13:25
推 goldman0204:XDDDDDDD這下又沒用了?                               05/03 13:25
推 accin:在台灣搞採購的 你不收點禮或招待之類的 人家還覺得你有鬼    05/03 13:25
→ nightwing:2萬美元比一朵小花還少耶 = =                           05/03 13:25
→ p1983608:下輩子記得要拿黨證                                     05/03 13:26
→ mirce:60萬判八年 3000萬判合法收入 臺灣司法像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樣  05/03 13:26
→ waijr:民眾部要質疑法官和司法喔 都最公平了                       05/03 13:26
推 sheepxo:沒黨證,啥!?是綠的! 不用激辯了,8年!結案!                 05/03 13:26
推 s213092921:外行人才看所得數額高潮                               05/03 13:27

  可689不是常拿海角七億來幫014解套???我應該把你這句拿來當我的簽名檔

→ mirce:法院根本就只是一臺顏色辨認機 看到綠的重判 看到藍的跪下    05/03 13:27
推 julia66:沒黨證還敢當官?                                         05/03 13:28
※ 編輯: drea            來自: 59.126.29.182        (05/03 13:29)
推 thesearcher:014:兩萬美?小益視                                   05/03 13:28
推 yjkuo:鄉民不懂別亂酸,這可是台灣法律上的里程碑 XDDDDDDDDDD       05/03 13:28
推 dl123:收賄款.. 構成對價...                                     05/03 13:28
噓 IndianF4:3/29的新聞.......                                      05/03 13:29
推 eric1332:善良跟正直都回來了                                     05/03 13:29
推 ShadowMask:XDDD 誰叫你沒有黨證 怪我囉 哈哈                      05/03 13:29
推 nightwing:宋學者算是內行人? = =a                               05/03 13:29
推 jiniba:國民黨--》為民服務。   其他黨--》貪汙。                  05/03 13:30
推 kidjoe:台灣通膨好嚴重啊                                         05/03 13:30
→ sinohara:014表示.                                               05/03 13:31
→ sinohara:ALL KMT SUCKS                                          05/03 13:31
推 ShadowMask:有黨證還可以退錢呢 自己不去辦不去爭取自己權益        05/03 13:31
推 s213092921:犯罪事實每個案子都不一樣吧,好好研究吧               05/03 13:31
→ sinohara:s21又出現了                                            05/03 13:32
→ ShadowMask:被抓了才在哭哭已經來不及惹                           05/03 13:32
推 kaibaseto:看成郭書瑤......                                      05/03 13:32
→ s213092921:還是你的眼睛只看得懂阿拉伯數字                       05/03 13:32
推 otaku5566:犯罪事實每個案子的黨證都不一樣吧,好好研究吧          05/03 13:32
推 STi2011:這個就必須符合區區的期待了 XDDDDDD                      05/03 13:33
推 jiniba:美金如果拿來燒,就無罪了,可能兩萬而已,兩下就燒光了     05/03 13:33
噓 f204137:兩萬美 8年       <------>     8300萬 7年4個月           05/03 13:33
→ sinohara:s21去跟法官講                                          05/03 13:33
推 nightwing:犯罪事實: 有黨證的無實質影響力 無黨證的有實質影響力  05/03 13:33
→ ShadowMask:希望以後收錢這部份可以扣稅 讓KMT黨證福利更上層樓     05/03 13:33
→ STi2011:應該要洗個錢 燒個美金的 就不會有事 不過還是去辦個黨證   05/03 13:33
→ f204137:                              6300                      05/03 13:33
噓 biostar:文章有下列情事者文章刪除:4.新聞日期超過三天以上。      05/03 13:34
→ birdy590:這案子根本就連證物都沒有 只有證人一口咬死送了錢        05/03 13:34
推 notea:XDDDD                                                     05/03 13:34
推 Oxhorn:兩萬美金判八年XDDDDD  對比014實在...                     05/03 13:35
→ ShadowMask:原po有黨證就不用刪除                                 05/03 13:35
→ birdy590:從頭到尾兩萬美金只在口供裡存在 天知道上哪去了          05/03 13:35
推 abola921:平安符請再多,都比不過尊貴不凡的黨證                   05/03 13:35
推 l835566:反觀014                                                 05/03 13:35
→ biostar:從頭到尾都沒找到兩萬鎂在哪裡,就只憑證人死咬就判罪      05/03 13:36
→ birdy590:什麼證據也沒有就可以直接跳到對價關係 說法官不敢判?     05/03 13:37
→ Thaichonburi:台北車站大樓整建營運及商場租標案 兩萬鎂真便宜      05/03 13:37
推 ayumina11:知道要辦黨証了吧,現在辦可以減刑嗎                    05/03 13:37
噓 JACKY97:鎂是拿來燒的  誰叫你匯了  活該死好被關                  05/03 13:38
推 sxoao:可憐唷                                                    05/03 13:39
推 ayumina11:沒黨証連證人傳隻狗上來叫二聲都可以判重罪,反觀就算錄  05/03 13:39
→ JACKY97:有燒有保庇  燒滿100w鎂還送刮刮卡一張  可刮藍鑽、金爐..  05/03 13:40
→ ayumina11:音錄影齊全,法官都可以說偽造證據                      05/03 1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