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eFuxYou (中肯)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爆卦] 關廠工人臥軌/癱瘓交通 大眾只會反感 時間 Thu Feb 7 12:14:31 2013 ─────────────────────────────────────── ※ 引述《flyingburger (fly)》之銘言: : 這個話題在親子網站BABYHOME也在討論 : 如果有帳號密碼的可以看一下 : http://www.babyhome.com.tw/mboard.php?op=d&sID=4044645&bid=6&r=20&page=1 : 有一個討論大概是這樣: : 所以呢??? : 沒繳的人就不用還??? : 已經繳完的人是?????繳心酸的???? : 今天如果沒有這些團體, : 勞工依然會有這些福利, : 這是一個政府趨勢, : 勢必要走的趨勢, : 不要讓人覺得欠錢只要像小孩一樣, : 吵一吵鬧一鬧就可以不用還了, : 一碼歸一碼, : 欠錢是事實,白紙黑字簽得清清楚楚, : 政府該做的是去把原兇找出來面對這些勞工, : 而不是政府拿納稅人的錢去解決這次臥軌事件! : 如果姑息, : 以後會有更多人去臥軌, : 更多人要吃不討賺整天只想臥軌賺錢!!! 既然是議題的解讀,我們就來聊聊"訴求"吧,因為從以上這篇文來看,還是有人不太了 解。 民國85年左右是企業西進的高峰,所謂"錢進中國,債留台灣",不良企業以掏空,脫產然 後直接倒閉等方式規避公司正常結束營業之下要負擔的清算和資遣費。除了不少股東血本 無歸之外,很多員工生活也陷入困境,因為這些脫產的公司往往在實際倒閉之前會積欠好 幾個月的薪資。 民國86年間,行政院勞工委員會鑑於關廠歇業失業勞工迅速增加,為協助關廠歇業失業勞 工獲得就業機會、安定生活,特訂定「關廠歇業失業勞工促進就業貸款實施要點」,並委 託華南銀行辦理「關廠歇業失業勞工促進就業貸款」。 但是,這也造成了不少的反彈,因為這個是"貸款",本金之外要還利息的。今天是你國家 的企業法律有漏洞,監察單位的疏忽讓一些劣質的老闆有機可乘得以捲款逃逸並且把錢匯 到國外,事後法律沒有補牢也沒有辦法對老闆追討,反而要讓失業者去背債?當時,勞委 會以「有代位求償精神的貸款」安撫民怨,說會逕向資方討錢,不會向勞方追討。 什麼是「代位求償」?有在台灣打過官司的都知道這是一個多麼曠日費時的程序,勞工尋 求法律途徑拿回資遣費的話,舉凡舉證,出庭等等事務都超出一個一般勞工所能負荷,個 別勞工也往往很難在現實上跟意志上跟擁有資源的老闆在法律上對等的對抗。所以,就由 擁有資源跟權力的政府代替勞工跟脫產的老闆打官司,用國家的力量來強迫惡質企業履行 對員工的責任。也就是說,政府先把老闆欠的錢給勞工,再用國家的力量叫老闆把錢拿出 來把國庫的錢補回來。 至於為什麼是"貸款"?因為國家要發錢需要一個合法的名目,尤其是這種"日後要跟特定對 象(老闆)討錢"的項目,所以就以"貸款"的方式紀上這筆帳。勞工想著說政府不會騙人, 而且身上也沒有那麼多存款可耗了,所以就同意了此方案。 勞委會表示不會向勞方追繳,而且債務人是資方 http://ppt.cc/Li1n http://ppt.cc/tQey http://ppt.cc/lEtz 結果,現在一切都反了。政府不再向造成問題的老闆追討這筆款項,反而開始對"貸款"這 點上大作文章,無視過去的承諾要求當年領取過代位求償的勞工"還錢"。不少經濟還算ok 的勞工不想跟司法耗,把錢還了,留下一些弱勢到還不出錢的人。還不出錢,政府就開始 用公權力來追債(勞委會編列2000萬律師費跟關廠勞工追討)。 所以,今日這些勞工的訴求,不是只是檯面上"我不要還錢"那麼簡單,而是對現在國家與 政府的選擇上表達抗議: 1.政府無視當年的承諾,並且不追究造成問題的人,反而去追殺受害者 當初的承諾是對造成問題的老闆進行追討,如今政府無視這個承諾反而來追討受到工廠倒 閉影響的勞工 2.政府選擇性且以違反比例原則的方式的"執法" 怎麼說是選擇性呢?姑且不論政府當初"只追討老闆"的承諾,政府不在眾多更具有價值的 官司中挑選卻選擇大力執行這個案件,來追討這些窮到棺材本都付不出來的中高齡勞工(有 能力的早還了),並且編列兩千多萬的預算來對付他們,這很明顯的違反了比例原則。 遠東ETC的罰款是明顯的違約,光罰金就2億多,到現在都沒下文 - 這就是選擇性。 至於"怎麼可以用我的稅金去補惡劣老闆的爛攤子"這個論點,考量到時空背景來說並不成 立。從勞委會的代位求償說來看,這筆錢並不是借貸,而是偏向社會福利,例如失業保 險等等。政府先"代替"惡劣老闆發資遣費給失去飯碗的勞工,之後再動用公權力連本帶利 的從這些爛老闆手中討回。國家沒虧,但是保障了人民的福利。 今天的問題點不光是"用我的稅金去補惡劣老闆的爛攤子",而是"政府不去追討惡劣老闆的 爛攤子,不去選擇追討財團的違規,反而還編列我更多的稅金,改去追殺弱勢勞工"。這也 是這次勞工方在抗議的議題,不過顯然這點早被"有心人士"給沖淡了。 -- 給五樓一點彈性繩子 + 一個塑膠碗 + 一點果醬,他就能夠在年底前達成松鼠登月球計畫 http://www.youtube.com/watch?v=M5-d3rZZ-_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67.14.140 噓 diefishfish:END 八卦板 02/07 12:15 噓 ejtch:什麼都是國家不對,乾脆國賠好了 02/07 12:16 噓 yenyen0403:告訴我 不是納稅人買單 要怎麼解決?社會福利就是繳稅 02/07 12:17 推 Xcd15:你太理性了,不適合台灣當前的主流觀念 02/07 12:17 推 sevenly:抵消費鬚 02/07 12:17 推 cyijiun:我覺得寫得很清楚啊 02/07 12:18 推 monk2:推 02/07 12:18 → Subaudition:你不用社會福利(納稅)解決 就是承擔社會成本(臥軌) 02/07 12:18 推 rahim03:推寫得很清楚 國家什麼都不用做 要他幹麻 02/07 12:18 推 BLACKLAGOON:讓捲款一億多的老闆20萬交保 然後現在花2000萬告勞工 02/07 12:19 推 tamachanlin:的確是政府不對呀 02/07 12:19 → BLACKLAGOON:這不是政府的不對難道是隔壁老王不對嗎 02/07 12:20 → zeze:沒錯! 政府有他的責任在 偏偏人民還活在過去極權統治思想下 02/07 12:20 推 NoOneThere:國家當詐騙集團, 納稅人只好賠錢負責嘛 02/07 12:20 → Kusari:我不介意用我的錢去補補惡劣資方的爛攤,這就跟健保一樣 02/07 12:20 推 suyisan:寫的很清楚啊 那些噓的搞不清楚狀況嗎 02/07 12:21 → zeze:只能說政府太高招 懂得用「貸款」這想字 卻還騙人民說代償 02/07 12:21 推 KoujikiOuji:shame on 1F & 2F 02/07 12:21 推 bluesky2:這篇很清楚! 02/07 12:21 → Kusari:問題是政府現在是在衝康三小?還求償,真以為那個錢是你的膩? 02/07 12:21 推 wenchii:推 02/07 12:22 → BLACKLAGOON:多虧媒體 的確很多人以為那些人是欠債不想還錢在鬧 02/07 12:22 推 inking:寫得很清楚,但有人可能需要上色 02/07 12:22 推 Moratti:推 02/07 12:25 推 hieihiei:讓你爆吧@@@!!! 02/07 12:25 推 scum5566:好像有人沒看文就直接噓的 02/07 12:26 推 niwatorigoha:推 02/07 12:26 → yesonline:民國95年勞委會還告贏了聯福工人 http://goo.gl/J5OrD 02/07 12:26 → plum306:對公務人員就要講信賴保護 對勞工就編預算告你 02/07 12:26 推 chai396:前三樓都沒唸過書嗎 XD 02/07 12:27 → yesonline:法院認證的貸款.. 不是發錢名目 02/07 12:27 推 rede: 02/07 12:27 噓 goodrink:這麼有道理 還堅持不讓法院判 02/07 12:28 → NoOneThere:法院不就是照名目判的... 02/07 12:28 推 turbomons: 02/07 12:28 推 sevenly:法院是講法的地方 是不講理的 02/07 12:29 → goodrink:"欠債不想還錢在鬧" 某種程度來說也不會有錯 02/07 12:29 推 memory2007:政府不向惡意倒閉的資方追討 還打算逼人民造反 無錄用 02/07 12:29 → plum306:http://i.imgur.com/vmJtVPN.jpg 02/07 12:29 推 huani:你噓我推...爽 02/07 12:29 → NoOneThere:頂多就證明當初的勞委會就已經存心想詐騙了 02/07 12:29 推 b0204888100:寫得很好啊 ETC的罰款就不用討 這不是選擇性是甚麼 02/07 12:30 → memory2007:垃圾政府 02/07 12:30 → b0204888100:欺負老百姓倒是很厲害 02/07 12:30 → goodrink:把圖片呈給法院吧 不要怕法院判! 02/07 12:30 推 visit989898:果然是中肯哥 02/07 12:30 推 tcfshgary:有圖給推!!! 02/07 12:31 推 Zeroyeu:連這都噓的話,應該是資方打手吧? 02/07 12:31 → Subaudition:法院 又慢又不被信任 他們應該不會想這樣作 02/07 12:31 → TaiwanJunior:同樣是有必要動用納稅人的稅金..僱請律師向經濟弱勢 02/07 12:31 推 wht810090: 02/07 12:32 推 mocblp:推 淺顯易懂 那個廢柴大學生應該來看看的 02/07 12:32 推 sk050607: 02/07 12:32 推 hihi29:這就是鬼島 02/07 12:33 → TaiwanJunior:者追債 → 理所當然;彌補經濟弱勢者所受損害 → 無 02/07 12:33 推 jack0204:一針見血 但是有人總是無視 02/07 12:34 推 yayaorz:推 02/07 12:34 推 ty5ed:推 02/07 12:34 推 jerrylin:當然是國家不對啊 把那些老闆在台灣資產全部拍賣才對 02/07 12:34 推 GFDS:納稅人的錢 國家拿來請律師制裁無良老闆 有什麼不對 02/07 12:34 推 wdtm911113:勞委會其實可以改名叫資委會了~~~ 02/07 12:34 → incog:etc早就解套了,高公局說他換機器,損失很大,所以不用罰了 02/07 12:36 推 kwinner:每次看到這些議題 總覺得我在台灣工作有一天也會走上這條 02/07 12:36 推 ainor:本來就國家不對 腦包才覺得勞工有錯 02/07 12:37 推 TaiwanJunior:理..有夠"假掰"的判斷標準 02/07 12:37 → kwinner:路 很心寒 我不求什麼 只是想安穩生活 老來抱個孫子 我能 02/07 12:37 → kwinner:做什麼呢? 02/07 12:38 推 cosy:推文有人理解程度很差 02/07 12:39 推 chriter:推 02/07 12:40 推 musha1989:唉唉唉唉 02/07 12:40 推 lolicat:1.2.3樓是??? 起床氣還是黨工??? 02/07 12:44 推 beahpcat:加油 02/07 12:45 推 CharleneTsai:推 02/07 12:46 推 more6:推… 02/07 12:48 推 notepad67:在台灣公務員是最幸福的... 02/07 12:48 推 kid1412sonic:推 02/07 12:48 推 Leika:垃圾政府 推真理越辯越明 02/07 12:51 推 rave760422:推詳細 02/07 12:52 推 backid:前三樓沒能力消化此文的話可以不用出來丟臉 02/07 12:52 推 just8811:論理清晰 推 02/07 12:55 推 norris0140:推 02/07 12:56 推 abucat:這篇明明沒說錯....... 02/07 12:56 推 babycat143:推 02/07 12:57 推 cp9cm:清晰好懂給推 02/07 12:58 推 stanleyyan:放過遠傳etc 2.2億罰金 跟弱勢勞工對簿公堂 乾 02/07 12:59 推 sheepxo:這就是鬼島 要是在國外一定努力追討惡質資方為先 02/07 13:00 推 i386:清晰好懂給推+1 02/07 13:03 推 oue:推條理分明 02/07 13:03 推 s920325:推 02/07 13:04 推 jcnsb:清楚推~ 02/07 13:06 推 jiniba:政府違反信賴保護原則 02/07 13:07 → wenchii:政府是違背信賴保護沒錯,舊制勞退也是政府制度 02/07 13:08 推 aragonite:推!!很清楚!這才是八卦板魂!新聞後的真相! 02/07 13:09 推 olddadwind: 02/07 13:10 推 repast:推 02/07 13:12 推 kosaku:論理清晰 就是有人故意裝傻 02/07 13:12 推 ca1123:推,那三個文件內容應該上色貼給大家看! 02/07 13:12 推 shadeel:看到1樓噓 就知道是好文 02/07 13:13 推 tsairay:推! 02/07 13:13 推 RockChicken:推! 02/07 13:15 推 kevfire:推! 02/07 13:16 推 gogoangelin:中肯 02/07 13:18 推 max8568:推! 02/07 13:19 推 std7912:推 02/07 13:21 推 isley196:觀點不錯 02/07 13:21 推 soidea:清楚推! 02/07 13:22 推 rabby1110:推 02/07 13:22 推 Weib41:推 02/07 13:24 噓 iRAVE:誤植而已 資委會:不排除向當初寫公文的公務員提告 誤導民眾 02/07 13:24 → iRAVE:編列5000萬律師費 02/07 13:24 推 ChrisBear:當初行為屬於民87通謀虛偽意思表示 上法院有的玩 02/07 13:25 推 Avatar6:大推 02/07 13:25 推 kelopi:推 02/07 13:27 推 xu42j0:推 02/07 13:27 推 aowater:推 02/07 13:27 推 darkpork:鞭辟入理 02/07 13:28 推 starahsu: 02/07 13:28 推 Verola:推 這才是真相 一堆人卻還以為是勞工欠政府錢 02/07 13:29 推 Dulcia:淺顯易懂,我終於了解了,謝謝解說 02/07 13:29 推 xutsm788:叫政府出來面對 02/07 13:30 → einard666:老實說扯到ETC完全是瞎扯 這是兩個分屬不同部會的案子 02/07 13:31 → xutsm788:真相只有一個 02/07 13:31 → einard666:假如行政系統規定一定要從整體金額最大的案子開始做起 02/07 13:31 推 bossin0420:寫的好。同理心阿。 02/07 13:31